保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23年9月16日 来源:www.qingyuanbaoan.com 点击次数:875 次
为了规范保安服务行为,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,根据《保安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资格条件
1. 保安服务公司
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后,方可从事保安服务业务。
2. 保安员
保安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年满十六周岁;
(二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三)具有初中以上学历;
(四)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保安服务业务。
3. 培训经历
保安员应当接受不少于二十天的岗前培训,方可上岗作业。
二、业务要求
1. 服务态度
保安员应当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,对待客户和工作人员,应当文明礼貌、态度诚恳。
2. 着装要求
保安员应当穿着整洁、统一的保安服,佩戴服务标志,主动出示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。
3. 业务流程
保安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,开展保安服务业务,包括接受客户需求、签订合同、开展保安服务等工作。
4. 安全防范措施
保安员应当采取下列安全防范措施:
(一)携带必要的防护用品,如安全帽、防护眼镜、防护鞋等;
(二)熟悉周围环境,了解重点部位和危险点;
(三)保持警觉,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;
(四)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汇报。
三、监督管理
1. 许可管理
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,并按照许可内容开展保安服务业务。
2. 备案管理
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定期向公安机关备案,报告保安服务业务情况。
3. 监督检查
公安机关应当对保安服务公司、保安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,督促其开展保安服务业务,并加强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。对未按照规定开展保安服务业务、未按照规定着装、未遵守服务流程等问题的保安员,应当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。
4. 服务质量评价
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我评价,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,应当及时调整、培训或解聘。
5. 法律责任
对未经许可、未备案、未按要求开展保安服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,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,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四、其他规定
1.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在服务过程中,根据客户需求制定合理的保安服务方案,保障客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。
2. 保安员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,执行服务合同,确保保安服务质量和效果。
3. 保安员在安保活动中,应当遵守现场安全规定,避免发生意外事件。
4.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和教育,提高保安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。